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聘请外国官员和专家为顾问问题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12-03-05 21:01      来源:
打印 分享到: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

聘请外国官员和专家为顾问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1〕19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聘请素帕猜等12名外国官员和专家为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顾问的请示》(沪府〔200010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聘请泰国前副总理、候任WTO总干事素帕猜等12名外国官员和专家为顾问。此外,有关部门认为,素帕猜于200291日正式任WTO总干事后,可能难以继续担任该事务咨询中心顾问。届时是否需要改聘其他有关人员,由你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

聘请外国官员和专家为顾问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1〕19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聘请素帕猜等12名外国官员和专家为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顾问的请示》(沪府〔200010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聘请泰国前副总理、候任WTO总干事素帕猜等12名外国官员和专家为顾问。此外,有关部门认为,素帕猜于200291日正式任WTO总干事后,可能难以继续担任该事务咨询中心顾问。届时是否需要改聘其他有关人员,由你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管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心连心服务热线:0833-12345 技术电话:0833-2096881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