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同意武汉南湖机场对至香港包机开放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2-03-01 21:14      来源:
打印 分享到: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国务院关于同意武汉南湖机场

对至香港包机开放的批复

 

国函〔198773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关于开辟武汉至香港包机直航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武汉南湖机场对武汉至香港的中国籍包机开放。

二、同意检查检验单位增编七十七人。

三、其他有关事项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劳动人事部联合行文通知。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五月五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武汉南湖机场

对至香港包机开放的批复

 

国函〔198773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关于开辟武汉至香港包机直航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武汉南湖机场对武汉至香港的中国籍包机开放。

二、同意检查检验单位增编七十七人。

三、其他有关事项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劳动人事部联合行文通知。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五月五日

 

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管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心连心服务热线:0833-12345 技术电话:0833-2096881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