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872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乐市环函〔2020〕36号)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边刘洪荣养殖场年产量10000头商品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环评告知承诺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84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边刘洪荣养殖场年产量10000头商品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峨边县新林镇九龙村4组(中心坐标E103.278078°, N29.162428°)
(三)建设单位:峨边刘洪荣养殖场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骏庞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967m2,本项目设计存栏5000头,年出栏10000头育肥猪。新建育肥圈舍5栋,计6300平方米,配套饲料库房、药房、员工办公生活区等生活设施,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粪肥处理区、废气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等环保设施。项目内不进行饲料加工、生猪屠宰。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9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峨边刘洪荣养殖场审批公示: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pdf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的方式考察本项目建设对周边住户的影响。在乐山人的网上家园——海棠社区网站上进行了2次公示,在《乐山广播电视报》2次登报公示,在当地村委会粘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环评相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