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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1-24 10:59      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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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2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巡察整改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报告和系列制度、机制,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部署督促整改工作,主动认领并带领局党组其他成员各自认领任务并负责问题整改。其他党组成员组织分管科室(组)反复研究整改举措,全面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的12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22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25个。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安排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前瞻性还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建立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台账、议事决策事项办理落实情况台账,对党组议事决策事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对标我局负责的职能责任再次统一思想、厘清思路。同时着眼监测帮扶“对象监测识别、分类精准帮扶、风险稳定消除”三大环节,构建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关于“履行扶贫、衔接资金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对资金项目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资金项目管理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通过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视频调度会等方式加大业务培训,将资金项目管理情况纳入市级综合督导内容进行了督导。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帮扶)资产后续管理的通知》,督促指导相关区县加强扶贫(帮扶)资产后续管理,切实发挥资产效益。

3.关于“承担全市乡村振兴督导、检查及移民工作职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园林局、市供销社等单位(部门),分别对11个县(市、区)开展巩固脱贫成果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综合督导指导,共抽查乡镇184个(次)、村246个(次)。及时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清单,采取月调度、季“红黑榜”通报等形式,压实受扶地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督促相关区县加快项目实施,反馈的推进缓慢的项目已全部完工。

4.关于“‘产业兴旺’与‘与生活富裕’未能有机结合”问题。

整改情况: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各县(市、区)对投资红利未及时、全额分配问题开展了自查排查和实地督导,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建立和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11个县(市、区)已完成实施细则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帮扶)资产后续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扶贫(帮扶)资产后续管理,切实发挥资产效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加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力度,在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衔接资金项目中尽量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农户增收。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巩固脱贫成果任务,加大到户扶持力度,落实到户增收奖补政策。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以及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相关要求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补充配备1名纪委工作人员,召开党组会及时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将市扶贫“两会”重要事项纳入局党组会议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日常业务指导、指导修订完善制度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落实监督全覆盖要求。修订印发党建工作制度、廉政工作制度等,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6.关于“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调减项目资金问题,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已按程序报批同意。印发《乐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规范经费支出。举办机关大讲堂,就机关财务知识、财经制度进行了专题培训。

7.关于“未严格履行对市扶贫开发协会的行业主管及业务指导职责”问题。

整改情况:市乡村振兴局认真履行对市扶贫开发协会的行业主管及业务指导职责,将资金项目监管等事项纳入局党组会会议议题,定期听取市扶贫“两会”工作情况汇报,安排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参加乐山市社会扶贫爱心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会议并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市扶贫“两会”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指导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督促做好向上汇报,着力强化资金监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8.关于“市扶贫开发协会(基金会)工作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市乡村振兴局通过指导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职工警示教育、指导严格审核把关等举措,着力解决工作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在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9.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印发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讨论和决定事项进行了明确。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0.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复核考察档案、干部人事档案,未发现有影响职级晋升的情形。印发工作流程图,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注意事项和资料清单。组成复核组对中层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复核,确认任职经历。

11.关于“层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局党组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4次。印发党建工作制度、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每月印发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

12.关于“2017年市委巡察及2018年跟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乐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规范机关财务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不懈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工作,把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同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紧密结合,坚持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坚决防止前紧后松、浅改则止,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作风,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3-2279290;邮政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邮编:614000;电子邮箱:578489535@qq.com。

中共乐山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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