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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召开 明年底前中心城区3万棚户居民住新居
发布时间: 2010-04-08 12: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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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7)日,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辅义强调,要带着责任和感情拆迁安置,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现和谐拆迁、惠民安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雷定伯,市政协副主席、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廖乾修出席会议。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汪树槐主持。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城市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客观要求。市委、市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工作部署,中心城区将用2年时间,即到2011年底前,完成涉及9500户、3万人、约84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各县(市、区)要用3年时间,即到2012年底前,完成所属区域内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蒋辅义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统一政策、统一协调,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配套建设,惠民安置、尊重自愿的原则,依法有序推进拆迁工作。各县(市、区)要把棚户区改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工作人员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开展工作,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合理、建设安全。

    会上,雷定伯对市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乐山中心城区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作了解读。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面积约占全市棚户区改造面积的一半,时间紧、任务重。在随后召开的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上,蒋辅义强调,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齐心协力抓紧推进,争取两年内实现我市人居环境及城市面貌大幅改观。

    (本报记者 彭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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