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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6-22 09:45      来源: 乐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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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赖淑芳作动员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华荣主持会议,副市长张德平代表市政府作关于《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赖淑芳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开展《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市委“345”工作思路的具体行动,是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并以此为契机,依法扛起人大的法律监督作用。要聚焦突出问题解决,聚焦法定责任落实,聚焦法律规定执行,聚焦违法行为查处,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通过执法检查,使全市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赖淑芳强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沟通配合,确保按时间节点圆满完成执法检查任务。市级相关部门要坚持法律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及时按政策和法律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充分利用好新闻媒体,提高监督的全面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执法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同时,执法检查组不直接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涉嫌违法的行为,统一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记者 戴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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