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出台审计现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7-20 08:47      来源: 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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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加强对审计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近日,乐山市审计局出台《乐山市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办法》从业务行为、纪律执行、检查评价等方面,对审计组的现场审计活动做出了具体规定,从布置审计任务、获取审计资料、收集审计证据、召开现场会议、交换审计意见等环节,对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开始工作至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结果文书期间执行审计业务及相关事项的一系列现场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审计现场各环节的具体管理事项进行了规范。

《办法》对审计现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明确要求,规定各审计组应当设立廉政监督员,协助审计组组长抓好审计现场各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监督审计人员执行廉洁从审纪律规定和记录干预审计工作的行为。同时,对符合设立临时党组织的审计组应成立临时党组织,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规范,履行好审计组党建相应职责。《办法》还对审计组执行审计业务及相关事项,以及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评判等工作做出了规定,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点、频次和通报程序。

《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强化审计现场管理责任落实、提高审计工作质效具有重要作用为实现审计现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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