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控食盐生产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 2018-08-20 10:31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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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承接我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来,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履行食盐质量监管的职能职责,加强对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多举措确保全市食盐生产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培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深化食盐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的认识,邀请国家注册审查员、食品专家对四川顺城盐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主要涉及《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培训两期,共培训110余人次。

二是净化食盐市场监管环境。通过开展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等,对我市食盐生产质量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加强生产设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及环境、不合格品控制、产品检验、人员培训等10方面防控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食盐生产企业4家次,发现问题项24个,责令整改4家,监督抽检不合格2批次,立案1起,罚没款5万元。

三是促进食盐产业提质增效。引导食盐行业自律,严格贯彻落实食盐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井研分公司生产线技改,引导全市4家食盐生产企业投入6000余万元实施软硬件改造、工艺流程优化和产品提质提效,推动4家食盐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实施HACCP、ISO22000等质量管理体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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