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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民营经济人士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二)乐山民营经济人士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二)
发布时间: 2025-05-20 14:17      来源: 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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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于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乐山广大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引发了热烈反响。

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张华: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以法治力量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里程碑,更是民营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作为乐山福华农科投资集团的掌舵人,我深感振奋,更觉责任重大。

法律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明确民营经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生力军”的地位,强调“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这为福华农科深耕农化主业、拓展多元布局注入了强劲动力。集团旗下农药原药、氯碱化工等核心产业,以及矿产开发、硅材料、农业科技等新兴板块,将依托法律保障,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政策支持等方面获得更公平的环境。

同时,对科技创新、融资支持、权益保护的专项条款,直击民营企业发展痛点。福华农科旗下福华通达等子公司产值超百亿,技术创新能力是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的“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共享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这将助力企业突破技术瓶颈,加速高端农药、新型材料研发。

福华农科长期践行“投身农化、回报社会”理念,从脱贫攻坚到教育捐赠,始终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支持民营经济的社会氛围,激励我们更坚定地走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之路。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福华农科将坚守主责主业,以法治为纲、创新为魂,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农化领域深耕细作,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四川省马边兴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世斌:

近期深入学习了《民营经济促进法》,于我而言,既是一次对政策法规的系统认知,更是对民营经济发展前景的深度思考。这部法律既能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又能破解企业的痛点,现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三点感悟:

一是建设法治温度。从事建筑行业20余年,亲历了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贷款、工程款回收中的多重困境。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民营经济的基础性地位,让我们真正感受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法治温度。

二是激发创新引擎。法律构建的全周期支持体系,精准对接了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痛点,更值得关注的是,法律将“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容错机制”写入条款,这对高投入、长周期的建筑行业尤为关键,鼓舞我们擦亮大胆试错、勇于创新的民营经济鲜明底色。

三是践行社会责任。法律在赋予企业权利的同时,也明确了“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建筑行业关乎民生福祉,我们将以法律为准则,严把工程质量关,积极参与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承担社会责任,在稳就业、促创新、守环保中展现民营经济的担当。

此次学习,让我更加坚信民营经济发展根基更稳、方向更明、底气更足。下一步,我将带领企业深耕主业、创新突破,在高质量发展赛道上全力以赴。

乐山锦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翟建华:

一是法治为基,夯实发展底气。法律中“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条款,让我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充满信心。过去地产开发中有时遇到审批流程繁琐、政策执行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而今法律明确要求“破除隐性壁垒”。我们相信,未来夹江将加快推动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改善性住房项目落地。

二是绿色为魂,赋能城市焕新。《民营经济促进法》将绿色发展写入立法宗旨。在实践中,我公司始终秉持建一栋楼、添一片绿的理念,将夹江特色元素融入新建项目,打造兼具现代美学与地域特色的城市地标,为“山水夹江”增色。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今后我们将为建设美丽夹江再做新贡献。

三是责任为擎,反哺社会民生。法律强调“民营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我深有共鸣。我们在地产项目中优先录用本地农民工,年带动就业超500人。每年响应政府号召,为支农、助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未来我们集团公司将以法律为指引,为夹江产城融合注入新动能。

《民营经济促进法》让我深刻认识到:民营企业不仅是经济建设的生力军,更是城市发展的共建者。我将坚守品质筑城、匠心育人的初心,在法治阳光下与夹江共成长,共绘“宜居、宜业、宜学”的美丽夹江新画卷!

四川港大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出台,标志着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支持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在民营企业家中引发热烈反响。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我深感振奋,也深刻体会到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

过去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贷款、权益保护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隐性壁垒,部分企业家存在“政策会不会变”的顾虑。此次立法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以法治形式明确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极大增强了我们的发展信心,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期待配套细则进一步落地,真正破除“玻璃门”“旋转门”,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安心发展。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断缩减,为民营企业拓展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机遇。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比短期政策扶持更稳定、更可持续,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

作为民营企业家,我们既要珍惜政策红利,更要主动适应法治化、市场化要求,坚守合规经营,加大创新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相信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中国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繁荣的明天!

四川灵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颜台萍: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磅出台,如同一束强光穿透迷雾,不仅为民营经济注入“强心剂”,更以法治之力筑牢金融强国建设的实体经济根基。这部法律聚焦民营经济痛点堵点,为金融与实体深度融合开辟了新路径。

一是以法治破局,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新生态。通过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让民营企业在清单外领域“非禁即入”,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标尺,确保资金、技术、数据等要素在阳光下流动。从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规范,到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参与,为民营经济营造了“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竞争沃土,让金融资源得以在更开放、更有序的市场环境中优化配置,为金融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市场基础。

二是以法治赋能,打造精准滴灌的金融服务链。差异化政策“输血”,对小微民企实施信贷风险权重优惠、放宽不良率容忍度,建立尽职免责机制,让金融机构敢贷、愿贷。多层次资本“造血”,健全资本市场体系,支持民企通过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金融等产品,让“知本”变“资本”。数字化服务“活血”,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搭建智能化融资平台,压缩审批周期,破解信息不对称,让金融服务更高效、更精准。

三是以法治领航,激发创新驱动的发展新动能。法律将目光投向未来,着力引导金融资源向创新领域集聚。支持民企牵头国家重大技术攻关、开放科研基础设施、推动数据要素共享开发等一系列制度设计,让民营企业从“跟跑者”向“领跑者”跨越。当金融“活水”精准浇灌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试验田”,实体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将不断跃升,为金融强国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作为乐山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深感责任在肩。下一步我将争做普法先锋,组织协会成员学习,让民营企业知法、用法、依法经营;搭建“政企银企”四方对接桥梁,推动金融机构与会员企业精准匹配需求,助力公平竞争政策落地;完善创新引擎,发起“巾帼创新计划”,鼓励女企业家提升创新能力,以“她力量”引领高质量发展。

站在新起点,我们当以法治为帆、以信心为锚,引领民营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脚踏实地练内功,共同书写高质量发展的壮丽篇章!

马边高山茶叶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贤波:

作为马边彝族自治县的农业企业负责人,我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的关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现在以法律形式确立“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经济“正名”“撑腰”。过去,我们农业企业面临市场准入限制、融资难和技术创新不足等问题。如今,法律强调平等保护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让我们能安心谋发展。科技也是提升农业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法律鼓励科技创新,与公司发展战略契合。我们公司过去在种植管理的科技应用上受限,现在能与科研机构深度合作,利用现代技术培育优质品种,精准管理生产,还能借助电商和大数据实现精准营销。

身为农业民企一员,我将深入学法,依法经营,抓住机遇,加大科技投入,履行社会责任,带动农户发展。我坚信,在法律保障下,农业民企定能为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贡献更大力量。

马边粟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粟棠: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出台,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彰显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重视与关怀。“两个毫不动摇”入法,为民营经济“正名”,给扎根乡村的农业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身为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企业代表,对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减法”感受深刻。过去农业领域部分环节准入限制多、壁垒高,如今负面清单缩减,审批简化,政策更透明、可预期,为生态农产品深加工、智慧农业等业务拓展带来机遇。我们计划把握政策红利,构建全产业链,带动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体系。

《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权益,反对歧视性政策,强化产权保护,让企业敢于投入、安心经营。粟家农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得益于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将依托政策,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打造川西南特色农业品牌。

乡村振兴需民营经济助力,作为新时代“新农人”,我们将深耕绿色农业,创新联农带农机制,转化政策机遇,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马边六喜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梅:

作为民营企业负责人,我一直关注相关的政策法规。《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实施,“两个毫不动摇”入法,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里程碑,对我们意义非凡。

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缩减事项,已带来发展机遇,而《民营经济促进法》更明确方向。它像“定心丸”,赋予我们平等市场地位,保障合法权益,让我们在公平环境中安心谋发展、大胆定规划。

投资融资与科技创新方面,过去民营企业困境重重,如今法律鼓励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科技攻关,为布局新兴产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大动力,让我们有信心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身为民营企业家,我深知责任在肩。未来,我会深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合规经营,提升企业治理水平。把握政策机遇,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造更多价值,不辜负国家社会期望。我坚信,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下,民营企业未来可期。

乐山马边达海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雷蕾:

作为扎根自治县的污水处理企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发布使我倍感振奋。这部法律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条文,确立民营经济平等地位,给了我们极大鼓舞。

法律明确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县域环保企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缩减清单事项,降低了我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跨区域承接业务的门槛,增加了机会。企业会积极把握机遇,凭借实力在全国市场公平竞争,拓展业务,为更多地区污水处理贡献力量。

在权益保护方面,法律提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让我们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和力量,我们坚信合法权益会得到更有力保障。同时,“支持绿色低碳技术改造”与企业的环保理念高度契合。我们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污水处理技术创新升级,守护绿水青山。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里程碑,也是我们县域环保企业新征程的起点。我们相信,在法治阳光下,民营经济会更辉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力量。

夹江县川志陶瓷原料经营部法人代表杨彬: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民营经济从政策支持迈向法治保障的新阶段,其核心价值在于以法律形式真正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产权方面,明确了财产保护红线,推动政府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型。这部法律成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石,更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起点,使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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