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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9-28 15:13 来源: 市委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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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优化机构编制助力乡村振兴
(1)完善结构体系。完善市县乡三级架构,整合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职能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实际,通过单设或挂牌形式设置县级乡村振兴机构,推动乡镇全面设置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机构,不断强化职能支撑。
(2)充实人员力量。在市县两级增设党委农办专职副主任,采取编制减上补下、人员派驻乡镇等方式下沉工作力量,将畜牧兽医站、自然资源所等机构367名人员编制下放乡镇,推动163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派驻片区中心乡镇,最大程度充实乡村振兴力量。
(3)厘清职责权属。根据功能定位、职能分工、决策权限等,划清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机构职责范围,梳理县级部门与乡镇间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下放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审核等36项权限到乡镇一级,实现权责明晰、运行高效。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