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7-18 09:13 来源: 乐山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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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光浩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处罚种类、时限、权限、程序、执法方式等方面作出调整,为进一步落实好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执行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提供了基础保障。要结合深入实施该办法,自觉扛起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乐山建设。
会议强调,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学习宣传,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紧密联系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增强生态环境执法规范性,既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也要避免“一刀切”简单粗暴执法,让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引导并重,强化行政处罚的教育功能,不断探索企业环境管理的监管服务模式,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引导企业增强自觉守法意识,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完善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监测管理、环境应急管理等制度,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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