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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1-24 14:17      来源: 市经济合作外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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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6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3年10月25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导向促进整改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原则,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主动认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组织专班审定整改方案,全面部署整改任务、协调工作推进、督办跟踪落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分解细化措施。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地落实,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真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递到人。强化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制定“一方案三清单”,即《中共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问题个个整改、件件落实。

(三)监督检查严格,突出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把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履责纳入全局总体工作,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经常性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交换意见、沟通情况。机关纪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把督促整改工作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巡察整改督促督办机制,对整改事项全程跟踪督办,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四)注重统筹推进,健全完善机制。局党组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和推进情况,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始终把“问题整改要见底、长效机制要建立、各项工作上台阶”作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目标要求,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由班子成员挂帅、专题研究、专门督办,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把标本兼治、建章立制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目前,制定《中共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中共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29个;修改完善《中共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外宾接待管理办法》《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信息宣传工作办法(修订)》等制度10个。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安排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023年以来,通过党组会学习传达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80余次;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制定《中共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已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次。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外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外资企业定期走访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外资企业“拉网式”全覆盖摸排,动态掌握全市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投资意愿。通过聘任“外资招商大使”,召开外资企业新春座谈会等,进一步提升外资招引实效。全力促进项目到资,2022年外商直接投资1212万美元,超省下既定目标任务10%。

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运用大数据招商、中介招商方面,通过中介和大数据平台,收集晶硅光伏、先进制造业、文旅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投资线索。在外事招商方面,通过主动拜访商协会,积极推介乐山投资环境,表达项目需求,邀请商协会带领企业来乐实地考察调研。在顾问招商方面,通过积极对接本地专家学者,组织小分队拜访晶硅光伏、医用同位素、稀土等方向的高校研究团队,为建立专家库提供人才支撑。在以商招商方面,通过已落地项目推荐生成新项目。通过“云对接、云洽谈”方式,组织区县、行业主管及要素部门,与相关企业多次召开视频专题对接会。二是严格落实《乐山市招商引资“红黑榜”通报工作制度(试行)》实行“红黑榜”通报,截至目前,已印发通报12期,有力调动各地经济合作部门工作积极性。修改完善《乐山市对外开放暨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承载地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分析、研判作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时邀请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相关人员会商研判项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招商引资项目协议报批流程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点项目投资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要素管理部门加强对项目承载地的指导,做好项目可行性前期评估,按程序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对项目土地需求、能耗等进行论证,促进项目落地落实。

4.关于“外事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工作进度,经常性向省委外办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在系统建设、技术保障等方面争取指导支持,已完成出国审批管理系统开发。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各县(市、区)集中研讨,科学制定年初因公出国计划;在办理因公出国(境)团组任务时,严格按照程序审核、审批;对今年以来因公出国(境)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三是印发国际友城实施方案、工作规划等,谋划2023以及“十四五”期间友城合作交流,指导区县外事部门正确有序开展国际友城工作。在现有国际友城基础上,持续落实“三个一批”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国际友城工作。组织开展访问交流,积极邀请国际友城参加旅博会等重大活动。继续做好视频交流会、对话等线上交流及其他常规性交流活动。四是进一步提升领事保护宣传和前端预防工作,开展领事保护“进企业”“进基层”“进校园”活动;开展全市海外领事保护工作专题培训,着力强化全市企业、机构和市民的境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领保宣传,推广《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出国安全小锦囊》《四川省居民出国前特别提醒》等宣传资料,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实现海外领保知识普及教育常态化。服务保障外籍专家、企业高管来乐顺利开展工作,加强对外资企业、对外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认真履行市外国人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我市域内外国人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五是畅通县市省馆联络合作渠道,确保领保事件发生后,可第一时间联动响应。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以及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内各项生活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中共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推进监督执纪全覆盖。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现在负责资产管理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制定印发《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工作。完善资产领用、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台账,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制定并印发《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制度规定,严格按相关流程进行审批备案、项目验收。

7.关于“政府采购规定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履职提示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3年版)》《四川省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到分散采购下限标准采购项目的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采购文件和采购流程。修改完善了《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管理办法》。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并印发《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减少非必要的出差活动,对差旅费报销凭证加强审核把关力度。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收礼品的规定》《四川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四川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外事礼品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外事礼品保存情况,保证账实相符。三是对单位往来资金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及时清理历史遗留的往来款,盘活资金、减少沉淀,提高资金效率。

9.关于“商务接待较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外宾接待管理办法》《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工作标准,合理安排,杜绝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二是制定《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接待物资管理办法》,规范物品采购领用流程。加强外事和商务接待、物品管理,严禁违规采购,严格控制标准。加强出入库管理,定期对出入库情况进行检查,防止账实不符、虚报冒领的情况发生。

10.关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建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编制《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内控手册》,建立《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预算管理制度》等6项内控制度。二是修改完善了《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外宾接待管理办法》《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接待物资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物品采购流程和使用标准。制定招商引资活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招商引资活动经费使用。三是修改完善《中共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四是修改完善《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管理办法》。

(三)在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党组领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中共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二是制定《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是认真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要求,组织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乐山市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切实提高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四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到对口帮扶的沐川县养老中心和沐溪镇庙坪村开展对口帮扶活动;赴悦来镇、土主镇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摸排急需解决的问题,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和帮扶台账;深化拓展“双报到”志愿服务,坚持每周五到斑竹湾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斑竹湾社区联合开展“七一”共建活动。

1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和《乐山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在干部选任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开展干部考察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差额选举、“双签字”、党组票决等制度,做到程序合规。制定《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二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进行纪实,在每批次的干部考察中均填写《干部考察纪实表》。建立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任用文书档案归档清单》和《干部个人考察袋材料清单》。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开展干部选任工作。

13.关于“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2022年度支部书记民主评议,认真学习《乐山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和《乐山市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切实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和机关党建品牌建设。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机关群团组织建设。二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程序对机关纪委书记进行调整。三是积极加强阵地建设,促进党支部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打造党员活动室;制定《<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规范》,并对各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四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今年初已根据年度工资变化情况对党费进行重新核算,按程序建立党费专户。

14.关于“在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机关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组织各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按照巡察问题反馈,对违规发放的驾驶员补助进行梳理。在摸清情况后,由分管财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采取谈话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抓好整改销号。三是制定《招商引资活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招商引资活动经费使用。

三、立足长远长久,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一)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整改的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主动整改。

(二)强化合力攻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充分调动全体干部工作积极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实施台账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按期有效完成。

(三)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2130256;邮政信箱: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乐山市政府二号楼;电子邮箱:lssjjhzhwsj@163.com。

中共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党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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