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4-30 09:47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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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号
航行通告
各有关单位:
经核准,由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铜街子电站库区五渡新横渡下游200米—沙沐交界处(水碾沟)河段沙湾区水域进行涉水作业,为确保施工和过往船舶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施工日期
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汛期除外)。
二、施工范围
铜街子电站库区五渡新横渡下游200米—沙沐交界处(水碾沟)河段沙湾区水域(河中心为界,河道左侧属沙湾,河段右侧属峨边、沐川)。
三、施工船舶
川沙货0172、川沙货0167、川沙货0178、川沙货0173、川沙货0004、桓海自001号。
四、施工方式
标定开挖→设置挖泥船(或抽砂平台)地锚→移船就位→定位试挖→正式开挖→装船运输→上岸点卸载堆放,采区不禁航采砂作业。
五、注意事项
一是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和《内河交通安全标志》的规定显示信号和设置施工标志(施工处上下200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二是为确保施工作业船舶和过往施工水域船舶安全,所有船舶航经施工水域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加强瞭望,谨慎操作。砂石运输船舶应主动让清所有过往船舶,确保本船和施工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若发现采砂作业船舶存在碍航情况,应及时向属地海事部门报告。
三是凡遇大雾、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禁止施工作业,并将船舶选择安全地方停靠。
四是施工单位和船舶应严格按环保要求,做好防污染措施,不得污染水域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所有障碍物,并申请航道、海事机构验收。
五是施工范围内安全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沙湾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施工水域通航安全监管。
六是施工完毕后,不另行文通知。
特此通告。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9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