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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17 11:03 来源: 市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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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乐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市级各用人单位在“四川省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本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通过网上初审、审结,2020年度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省驻市单位共计46家,104名残疾人(每安置1名残疾人按就业时间段计算且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2人计算)通过审核,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