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5-31 14:51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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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关于征集应急物资代储及应急
劳务履约企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乐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乐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优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效率,乐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公开征集企业开展应急物资代储及应急物资装卸调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原则
本次征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征集。
二、 征集方式
公开挂网征集企业,企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中心择优确定合作企业,实行三年一定。
三、 企业资质要求
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及社会责任感较强,商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经营行为。
(一)生产企业
1.安置类物资生产企业:具备月均生产帐篷、棉被、折叠床等安置类物资6000件(套)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相应的运输能力;具有较强的应急响应能力,突发灾情时能快速应急响应。
2.生活类物资生产企业:具备月均生产方便食品、日用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类物资30000件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相应的运输能力;具有较强的应急响应能力,突发灾情时能快速应急响应。
(二)商业批发及零售企业
食品及日用百货类企业:具备较强物资供应能力,企业日均储备量能满足2000人以上基本生活需求,有固定仓库或配送中心,具备独立运输能力,在乐山中心城区或区县零售服务网点服务功能强;具有较强的应急响应能力,突发灾情时能快速应急响应。
(三)成品油供应企业
具有成品油销售合法资格,成品油供应渠道长期稳定,经营管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有较强的应急响应能力,突发灾情时能快速应急响应。
(四)物流、装卸企业
1.物流企业:具备较强车辆调运组织能力,企业日均保有20辆及以上货运车辆,运输车辆车况较好,驾驶人员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在乐山境内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固定场所和必要设施。灾情发生时,企业接到中心调运指令后应快速响应,在1小时内集结运输车辆到达物资装卸地点,并按要求及时将物资运抵指定地点。
2.装卸企业: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企业日均保有10人及以上劳务人员,派遣劳务人员身体素质良好,能吃苦耐劳,服从统一指挥;具有在乐山境内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固定场所和必要设施。灾情发生时,企业接到中心装卸指令后应快速响应,在0.5小时内集结劳务人员到达物资装卸指定地点。
四、 履约职责及经费保障
入选企业应与中心签订《应急物资代储协议》或《应急劳务履约协议》,双方按协议内容履行相关职责义务。遇突发事件时,应急物资代储合作企业需按物资调运指令迅速组织货源,采取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及时将物资送达指定地点,物资以市场批发价进行结算;应急劳务履约合作企业需按物资调运安排及时组织集结车辆人员,配合完成物资装卸、调运等工作,费用按实时市场价进行结算。协议签订后,中心将在物资代储、劳务履约及信息报送等方面给予合作企业一定经费补助,经费及支付方式在《应急物资代储协议》或《应急劳务履约协议》中予以明确。
五、 申请资料
(一)应急物资代储及应急劳务履约企业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企业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六、 报送方式
请申请企业将申请资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或纸质版盖章件)于2023年6月6日前报送至乐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请严格遵守时限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77号
联系人:曾婷
联系电话:0833-2409150
报送邮箱:lsjzwzcb@163.com
乐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2023年5月30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