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中共乐山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3 14:32      来源: 市委网信办
打印 分享到: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协会、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建设“数字中国”“网络强国”战略部署,增强我市信息化项目建设规范性和科学性,提升数字乐山建设和应用水平,我办拟通过公开征集专家组建乐山市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中遵循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

2、身体健康,最低年龄不低于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止2023年9月12日)。

3、无违法违规违纪和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接受监督管理,承担相应责任。

(二)专业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所属领域有关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了解信息技术最新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熟悉信息化项目采购、建设、验收和应用成效评估,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能胜任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

具有中级职称、但在相关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经乐山市委网信办业务科室、行业协会、其他政府部门,或者已入库的专家推荐,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规定条件限制。

二、专家职责

开展信息化项目方案评审、验收和应用成效评估,开展信息化领域课题研究,为政府制定出台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决策咨询。

三、推荐(自荐)流程

(一)推荐流程

1、自主填报:申报人填写《乐山市委网信办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推荐单位审核:各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每个机关事业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每个高校、科研院所和协会推荐人数不超过6名,每个企事业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定推荐人选,并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征求廉洁和遵纪守法意见后,于9月28日前将《推荐表》及证明材料、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市委网信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自荐流程

自荐人填写《乐山市委网信办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自荐表》(详见附件3)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填写自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个人要对填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将材料报送至市委网信办,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说明

(一)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所获奖项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推荐单位出具的廉洁和遵纪守法意见、个人信用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自荐无须提供工作证明和推荐单位出具的廉洁和遵纪守法意见,但须签订个人廉洁和遵纪守法承诺书。

(二)报送方式。报送材料以“姓名+单位+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命名,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乐政通报送电子版至乐山市委网信办,高校、科研机构、协会、相关企事业单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289015024@qq.com。(联系人:信息化管理科,魏洪强,5752765)

(三)我办将根据征集情况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入库。通过评审的,我办将在公示栏进行为期5天公示。后期根据工作需要,我办将对专家库专家进行动态调整,适时增补。

附件:1.乐山市委网信办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docx

2.乐山市委网信办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3.乐山市委网信办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自荐表.docx

4.乐山市委网信办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自荐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中共乐山市委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心连心服务热线:0833-12345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2

承办:市数据局

技术电话:0833-2096881

蜀ICP备1201110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