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4-18 17:53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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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
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乐山市发展改革委拟于近期组织召开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听证会,对《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参加人9名。采取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委托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其中,由市发展改革委从自愿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选取4名,由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推荐5名。
2.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4名。其中,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各推荐1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成都销售部推荐1名。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由四川省燃气协会、市委党校各推荐1名。
4.政府部门参加人7名。市中区人民政府参加人1名、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参加人1名、市经济信息化局参加人1名、市民政局参加人1名、市司法局参加人1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人1名、高新区管委会1参加人名。分别由市中区人民政府、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管委会推荐。
5.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参加人3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1名,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推荐。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由市发展改革委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由市发展改革委邀请3家新闻媒体。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就听证方案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可登陆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sfgw.leshan.gov.cn),在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按要求完整填写“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听证会旁听报名表”,并将“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听证会旁听报名表”发送至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箱(lsjgtk@126.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24时。
五、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及听证有关材料,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向社会公告。
附件:1.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doc;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2114632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