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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03 15:59 来源: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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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乐山市公立医疗机构首轮调价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要求,我局按程序开展了乐山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经履行数据测算、综合分析、报省医保局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后,形成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乐山市公立医疗机构首轮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首轮调价方案》),征求意见期内未收到不同意见。
目前,因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已落地,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即将落地,为平稳推进调价工作,《首轮调价方案》按照立项指南对接规则,形成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乐山市公立医疗机构首轮调价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现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乐山市公立医疗机构首轮调价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众如有异议,可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同时将修改意见及理由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韩佳锟
联系电话:0833—2694728
电子邮箱:lssylbzj309@163.com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56 号
附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乐山市公立医疗机构首轮调价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