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12-20 14:11      来源: 市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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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更好地促进乐山党校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党校姓党

(一)坚定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校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把绝对忠诚摆在首位,把高扬旗帜作为根本,把主动看齐当作关键,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

(二)坚持实事求是。紧扣服务乐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谋划和推进党校事业发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鼓励和支持党校教研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引导学员掌握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不断深化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中央、省委、市委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认识把握,不断强化对乐山市情和发展阶段的科学研判,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落实从严治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严谨治校、严谨治教、严谨治学、严谨治身。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必须对学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肃查处自由散漫、请客送礼、经营人脉等不正之风,使党校成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庄严学府。

二、突出主业主课

(四)保障主课安排。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在市委党校教学安排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70%;在市、县(市、区)委党校教学安排中,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按照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的要求,培训类班次,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区)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进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1个月;专题研讨班,一般不少于5天。所有班次均应充分体现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班、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班,要适当加大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比重。在一个任期内,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由市、县(市、区)委党校采取分片集中、统筹联办方式轮训1次。

(五)抓好主课教育。加强党的理论教育,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的中心内容,引导干部学好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性教育,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史国史教育、国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把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十项规定》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市、县(市、区)委党校党性教育优质资源作用,围绕全市脱贫攻坚任务,点线结合,有目的、有计划地送教到基层一线。认真落实全省党校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教学大纲,用好“三大发展战略”、治蜀兴川等系列干部培训教材。

(六)推进教学创新。党校教学活动要广泛运用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情景模拟式和现场教学、异地培训等多种教学方式,重视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提高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发掘整合全市革命传统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等特色资源,开发案例教材和特色课程,建立干部教育与研究实训基地。重点班次要充分利用全省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教育资源开展体验式教学,并与脱贫攻坚等培训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加强对学员学习成效的检测。

(七)强化学科建设。根据党校定位,强化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抓好党史党建、经济学、法学、行政管理学等学科建设,扶持教学急需且相对薄弱学科,逐步形成具有党校特色、满足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探索成立乐山市党性教育研究中心,统筹协调全市党性教育实施与研究工作。

三、强化科研咨政

(八)加强思想引领。强化市、县(市、区)委党校作为学习、研究和宣传党的理论的重要阵地作用,加强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研究阐释,加强对市委发展战略的宣传解读,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提供正确引领和学理支撑。

(九)强化科研咨政。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紧扣乐山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把课题研究作为党校科研工作中心环节,每年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把更多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和决策咨询建议。市委党校要办好《学习与实践研究报告》,定期将重要研究成果报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党校的智库作用,注重吸纳党校教研人员参与重大决策研究和党政部门调研。充分发挥乐山市邓小平理论研究会的科研平台作用,办好公开刊物《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十)推进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符合党校科研、智库运行特点的项目管理、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成果转化等机制,创新完善党校科研咨询奖励制度,体现科研人员智力价值。每两年开展1次全市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创新党校学员参与决策咨询机制,组织学员参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现实问题的对策性研究。

四、推进人才强校

(十一)严格政治要求。教育引导教师夯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和理论研究事业,站稳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践行党的宗旨。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加强师德师风师技师能师貌建设,推动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坚持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对师德师风不良或不适宜从事党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坚决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党校。

(十二)实施“名师工程”。以学科带头人为主体,着力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知名教师。引进与培养并重,研究制定专项支持措施,实施党校“名师工程”。面向市内外选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专家和有影响力的教学科研骨干,充实教学科研力量,优化管理队伍;加快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造就学术领军人才;招录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形成名师培养梯队;支持党校多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引进和培养教师,鼓励领导干部、先进典型、优秀基层干部和各方面专家上讲台,扩大兼职教师队伍,真正把优秀人才吸引到党校事业中来。

(十三)加强培养锻炼。各级党校要积极选派教师到知名高校和上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进修培训。市委党校根据需要举办全市党校教研与管理骨干研修班、新进教师培训班等班次,加强党校系统师资集中轮训。市、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党校有计划地安排党校教师到党政机关或基层一线蹲点调研、挂职锻炼。加强党校与其他党政机关和单位干部的交流力度,畅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探索选派学有专长的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从事一段时间的教学科研工作,保留其原有身份、职级。建立党校教研人员列席市、县(市、区)重要会议制度,加大党校教研人员参与发展改革政策研究的力度。

(十四)创新人才管理。探索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党校教师管理体系,增强党校教师岗位吸引力。市、县(市、区)委党校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教师待遇,绩效工资分别参照省属专科院校、中专学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由市、县(市、区)财政根据党校自身收入情况,合理安排经费预算。市委党校和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委党校教师可实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系列。党校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实行特设岗位管理。逐步提高专职教研岗位在党校岗位总量中的比例。市委党校建立全市党校系统师资库,在主体班师资安排上,对全市党校教师统筹调配,优化师资组合。以精品课为主要抓手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市委党校每两年组织1次全市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活动。党校管理人员参与教学科研活动可获得相应报酬。

(十五)建立领导干部党校授课制度。市、县(市、区)委要对领导干部到党校授课作出制度性规定。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到同级党校授课。领导干部到党校授课总课时,占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得低于20%。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要紧密结合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采取形势报告、专题讲座、讲党课、与学员座谈等形式,为学员阐明形势、解析政策、交流经验、答疑释惑,不能把授课当成工作部署。

五、改善办学条件

(十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委党校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制定全市党校系统“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每年按省上要求安排建设规范化党校,确保党校35年内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党校应有独立校园,配备教室、学员宿舍、食堂、图书馆(室)、运动场所等基本设施。推进党校校园规范化建设,使之与乐山经济社会发展、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相适应。

(十七)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党校信息化建设,利用已有信息化资源,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党校系统内外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在线培训、教学科研、考核测评、管理服务等信息化水平。加快党校智慧校园建设,增强办学服务保障能力。

(十八)发挥党校系统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市委党校制定对县(市、区)委党校业务指导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市党校系统培训班课程设置建议清单,推动党校系统名师名课资源共享。持续推进党校办学体制改革,有效整合部门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市委党校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制定县(市、区)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实施办法,开展督查评估。市委党校制定县(市、区)委党校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公开、透明地对县(市、区)委党校进行考核。

六、加强党委领导

(十九)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责任主体,要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校工作,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1次。兼任党校校长的党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参加党校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时间、精力、工作到位。各级党委要把党校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评体系,作为党委班子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和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

(二十)强化党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作用,及时研究党校工作重大问题,加强宏观指导和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要帮助解决资源整合、教学培训、师资培养、人才选聘、干部挂职锻炼等问题,把干部参加党校学习表现情况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党委宣传、政策研究部门要在理论宣传、科学研究、智库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在机构编制、项目立项、经费投入、政策扶持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十一)配强领导管理力量。党校校长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常委兼任。选拔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有实践经验、年富力强、开拓创新的优秀干部担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按同级党委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人选一般从教师队伍中选拔产生,防止把党校作为单纯照顾安排干部的地方。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县级党校机构编制方案。党校要建立与所办班次相适应的班主任任职制度,配好配强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班主任,强化学员管理工作。

(二十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党校的经费投入,健全党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所需经费。市、县(市、区)委党校主体班学员培训费(不含食宿及异地培训费用),纳入市、县(市、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安排。实施紧缺急需人才引进、信息化建设工程等重要项目,纳入同级财政经费支持范围。各级财政对党校创新工程给予重点支持。各地可统筹中央和省补助及自有财力支持党校建设发展。

中共乐山市委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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