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 第 1 号
发布时间: 2022-04-02 15:16 来源: 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
保护视力色: |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我市时隔2年再次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清明假期将至,人员流动增加,加之当前正值春季传染病高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群防群控防线,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及时主动报备
凡从市外来(返)乐人员和市域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流动均须主动报备,可通过“来(返)乐人员主动报备”系统或拨打村(社区)疫情防控报备电话进行报备,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行程轨迹等。“来(返)乐人员主动报备”系统可通过点击“乐山发布”微信公众号中“疫情防控”-“社区报备”登录,也可通过个人微信扫描“来(返)乐人员主动报备”二维码登录。省外来(返)乐人员在抵乐后24小时内,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内不聚餐、不聚集。如本人健康码出现“红码”“黄码”等异常情况时,请立即向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
二、减少非必要出行
倡导从即日起,在我市本轮疫情期间,非必要不离乐。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的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市内其他县(市、区)人员尽量避免或减少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凡从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地市来(返)乐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能提供的,应在抵达后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要求。
三、强化社区排查管控
对经上海市、吉林省等疫情形势严峻地区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来(返)乐人员,入川闭环转运至目的地后,立即实施7天集中隔离;对有上海市、吉林省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乐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直至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对有上海市、吉林省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区域旅居史的来(返)乐人员须落实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直至离开上海市、吉林省满7天为止。
四、严控聚集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控会议、活动规模,减少人员聚集。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提倡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
五、加强个人防护
自觉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不滞留、不扎堆、不聚集,配合做好测温、扫码、亮码、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尽量避免购买来自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商品,收取快递邮件前做好个人防护。尚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应尽快“应接尽接”。
六、做好健康监测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味嗅觉消失等可疑症状,应做好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诊治,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七、倡导文明祭扫
倡导采取“云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进入祭扫场所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亮码等措施。
八、严格责任追究
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