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8日
2019年度. 1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1
部门决算. 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一)主要职能。... 4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5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2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附件. 22
附件1 22
第五部分附表. 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6
二、收入决算表... 36
三、支出决算表... 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作为民生部门、窗口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强化政治担当、奋力干事创业,通过科学优化医保政策,提高参保待遇,满足用药所需,呼应降费所盼,体现政治作为。
一是聚力攻坚“医保扶贫”,下大力气抓好参保缴费、政策宣传、经办服务、待遇结算“四个到位”,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报销有保障;二是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异地门诊和药店购药直接结算服务,将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三是将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支付管理政策;四是药品集采试点扩围,既减轻了医保支付的压力,又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五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以付费总额控制为主、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三医联动”;六是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 ,会同发改、卫健、财政等部门全面实施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改革。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部门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1个。
纳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部门包括: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382.9万元。由于我部门于2019年2月新成立,无2018年对比数据。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37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2.64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27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占0.0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7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51万元,占74.53%;项目支出223.64万元,占25.4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72.64万元。我部门于2019年2月新成立,无2018年对比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3.28万元,占78.28%;卫生健康支出140.23万元,占16.07%;住房保障支出49.34万元,占5.6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72.85,完成预算63.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421.13万元,完成预算98.65%,按照当年预算执行进度使用经济科目,略有结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65.54万元,完成预算97.6%,主要为医保局机关结余0.15万元,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结余1.46万元,按照当年预算执行进度及预算规则使用经费,年末略有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决算为121.67万元,完成预算97.88%,该经费主要为下属部门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使用,结余7.1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49.0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数为2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部门医疗:支出决算为16.4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92.67万元,完成预算97.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规则使用科目,年底略有结余。
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数为31.13万元,完成预算34.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该科目大部分资金为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安排相关预算使用计划,但由于12月压减经费支出,导致大部分经费无法使用,结余到次年。
9.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决算数为49.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41.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开支;2.2019年单位新成立,各项业务尚在梳理中,无大批量接待。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8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完成预算41.58%。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市州及省部级部门调研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78人次,共计支出1.68万元
2.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全年也无相关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全年也无相关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6万元,无2018年对比数。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万元。主要用于新进人员办公室设备购置以及部门老旧设备更换。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于2019年预算下达时,对“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编制了绩效目标,对该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圆满完成了相关绩效目标,强化了医保基金监管,推进了全市医保信息化建设,强化了医保宣传与服务,提高了参保群众满意度。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一个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加强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广了支付方式改革、强化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经办服务的督导力度不够,综合监管不够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经办机构的督导考核,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87万元,执行数为28.84万元,完成预算的33.15%。
(1)医保宣传方面。全年完成医保相关宣传3次,包括:2019年乐山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启动仪式、“健康中国”乐山启动仪式、2019年乐山市宪法宣传周,率先对医保政策进行大幅度宣传。
(2)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方面。我市从2011年开始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2016年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所有的信息化建设、运维工作都由市级承担,区县作为使用部门。2019年完成了医保信息核查系统适应性改造、退役军人参保及关系转移接续系统适应性改造,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大于90%,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在一个小时以内。
(3)基金监管方面。做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全覆盖。在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三年行动和专项行动“回头看”的基础上,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宣传、全覆盖检查、“靶向治疗”,持续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截至目前,完成全市1988家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并依据医保服务协议内容,对各类违规问题进行处理,追回基金本金及处以违约金共2440万元,扣减次年总控指标116余万元,暂停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资格8家,曝光欺诈骗保案件4起,治理工作力度和效果排名全省前列。
(4)医保标准化建设方面。打造优质窗口,积极推进综合柜员制,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窗”分类受理;清理规范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结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以付费总额控制为主、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三医联动”。
(5)全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由2018年的36%提高至59.36%。
(6)药品集采扩围,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轻了医保支付的压力,又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以付费总额控制为主、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三医联动”。
(8)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基本原则,会同发改、卫健、财政等部门全面实施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改革。
2.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部门已完成2019年总体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2020年,我们将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加快推进全市医疗保障标准信息化建设,形成统一的医疗保障业务编码标准。进一步加大欺诈骗保查处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继续扩大异地就医医院范围,完善异地就医监管机制,将异地就医全面纳入就医地智能监控和协议管理范围。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者之间的递进保障作用,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继续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强化窗口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更加重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完成医保工作。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 项目名称 | 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 |||||
| 预算部门 |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7 | 执行数: | 87 | ||
| 其中-财政拨款: | 87 | 其中-财政拨款: | 87 |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1.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 2.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运用; 3.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 4.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 1.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 2.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运用; 3.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 4.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全域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次数 | ≥2次 | 本年度进行各类宣传活动,发布新闻共计四次。各类活动中做到了对群众医保政策的普及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本级工作会 | ≥2次 | 召开医保工作培训等相关会议共计两次,对医保经办人员做到了政策和政策行风的普及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 | ≥90% | 完成了医保信息核查系统适应性改造、退役军人参保及关系转移接续系统适应性改造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 ≥90% | 医保系统进行改造之后,让医保征缴工作顺利进行,并且能够满足群众的参保需求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 100% | 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宣传、全覆盖检查、“靶向治疗”,持续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 | 逐步推开 | 积极推进以付费总额控制为主、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三医联动”。启动日间手术和预约住院制度试点工作,14个日间手术病种和19个预约住院病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19年,全市按病种付费覆盖25家医疗机构,结算5000余人次,医保支付1500万元 | ||
| 效益指标 | 质量指标 | 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 有所提升 | 医保监管中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做到了全覆盖;但是在对区县项目资金使用上的监管力度不够,2020年将加强该方面的监管 | ||
| 效益指标 | 质量指标 |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 有所提升 | 清理规范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对参保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精准回应 | ||
| 效益指标 | 质量指标 | 医保宣传能力 | 在上年基础上显著提升 | 较上年进行了更多样化的宣传,依托全市“三下乡”“法治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加强与乐山日报社、乐山新闻网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式,强化医保改革常态宣传,编印医保宣传资料、手册等,努力提高参保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 ||
| 效益指标 | 质量指标 | 医保标准化水平 | 显著提升 | 打造优质窗口,积极推进综合柜员制,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窗”分类受理;清理规范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结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以付费总额控制为主、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三医联动” | ||
| 效益指标 | 质量指标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 有所提升 | 不断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2018年异地就医结算率36%,2019年异地就医结算率59.36%。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满意度 | ≥70% | 对参保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精准回应。今年以来,共办理回复海棠社区、“心连心”服务热线舆情100余件,群众满意度100%,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7:指的是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此处主要为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使用的部分项目支出的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9:指的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此处主要为反映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项目收支的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1:指的是行政部门(包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用于支出离退休人员年终慰问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4:指的是未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离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的是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6:指的是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指的是行政部门(包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202:指的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501:指的是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中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502:指的是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中行政部门的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2210201:指的是行政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下属二级部门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1个。
纳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部门包括: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及其下属部门2019年编制数53人,实际在编在职人员49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37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2.64万元,其他收入0.27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7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51万元,项目支出223.6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方面,由于我部门新成立于2019年2月,无年初预算绩效目标,但是在下达各项中央和省级资金时,编制了相关目标,总体目标是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运用;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目标实现方面,根据年末工作总结,我部门圆满完成相关目标,提高了医保服务水平,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加,政风行风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
预算编制准确性方面,我部门预算数为1372.91万元,年末支出数为878.14万元,差额较大的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年初未纳入预算范围,年末按要求将结余的429.21万元计入调整预算数,导致基数增加。实际我部门行政运行预算为943.7万元,行政运行预算执行率为93.05%,与预算差距较小,预算准确性较高。
支出控制方面,2019年我部门严格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执行规则>的通知》相关要求合理使用经济科目,及时更新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支出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动态监控,定期对预算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进一步压减开支。
预算动态调整方面,由于我部门成立于2019年2月,实际预算下达时间为2019年5月,故我部门年初预算与调整预算数存在较大差异。
执行进度方面,我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和支出进度,严格控制支出执行进度,做到了按预算支出进度开支相关费用。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部门绩效目标完整,做到了细化和量化。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与预期目标一致,年度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且准确,预决算偏差程度在5%以内。能及时根据绩效运行监控,指导部门预算调整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整体情况较好,严格按照进度和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经费支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
我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不够严谨,有些月份由于部门实际情况,预算进度较慢;二是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健全,绩效管理质量不高;三是节能降耗方面,还需进一步做好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的节能降耗降费。
(三)改进建议。
一是对于预算执行进度方面,进一步细化经济科目,让经费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跟上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管理和评价制度,为资金合理配置提供有效依据。加强绩效运行监管,及时进行预算进度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的学习,使预算执行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三是节能降耗上,严格贯彻落实《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公共机构节点等五项节能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强节电、节水、和办公用品节支管理,提高办公设备利用效率。
附件2
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 项目概况
此项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工作,提升医疗保障经办和服务能力。
二、资金分解下达和绩效目标情况
(一)中央及省级下达医疗救助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下达乐山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共计140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信息维护、待遇保障、宣传活动等相关业务。下达的总体绩效目标包括: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运用;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各项明细指标包括开展全域宣传活动、医保工作会议或者培训,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医保人才培训合格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国家15套信息化标准代码贯彻落地、参保系统适用性改造、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参保人员满意度等指标。
(二)市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1.市本级安排87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支付方式改革等业务工作。
2.所属区县安排共53万元。资金分解下达情况如下:市中区7万元、五通桥区3万元、沙湾区3万元、金口河区1万元、峨眉山市8万元、犍为县8万元、井研县5万元、夹江县5万元、沐川县7万元、峨边县3万元、马边县3万元。
3.分解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中主要包括:医保宣传活动次数、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率等指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市本级项目资金87万元于2019年9月底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我部门2019年已使用项目资金28.84万元,资金结余58.16万元,资金执行率33.15%。执行率较低的原因是资金下达时间较迟,而且在12月对经费开支进行控制,导致该项目资金使用较少。实际我部门已于2019年对该部分资金编制了使用计划,将于2020年完成剩余资金的使用。
各区县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市中区、五通桥、沙湾、井研、夹江、峨眉、金口河、峨边、沐川、马边已到位相关资金,并综合使用于相关业务工作中,犍为县该项资金于2020年以应返还额度下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部门严格按照川财社[2019]51号文件的要求,对资金进行使用,加强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广了支付方式改革、强化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部门已完成该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
1.医保宣传方面。全年完成医保相关宣传3次,包括:2019年乐山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启动仪式、“健康中国”乐山启动仪式、2019年乐山市宪法宣传周,率先对医保政策进行大幅度宣传。
2.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方面。我市从2011年开始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2016年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所有的信息化建设、运维工作都由市级承担,区县作为使用部门。2019年完成了医保信息核查系统适应性改造、退役军人参保及关系转移接续系统适应性改造,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大于90%,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在一个小时以内。
3.基金监管方面。做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全覆盖。在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三年行动和专项行动“回头看”的基础上,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宣传、全覆盖检查、“靶向治疗”,持续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截至目前,完成全市1988家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并依据医保服务协议内容,对各类违规问题进行处理,追回基金本金及处以违约金共2440万元,扣减次年总控指标116余万元,暂停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资格8家,曝光欺诈骗保案件4起,治理工作力度和效果排名全省前列。
4.医保标准化建设方面。打造优质窗口,积极推进综合柜员制,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窗”分类受理;清理规范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结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以付费总额控制为主、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三医联动”。
5.全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由2018年的36%提高至59.36%。
6.药品集采扩围,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轻了医保支付的压力,又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以付费总额控制为主、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三医联动”。
8.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基本原则,会同发改、卫健、财政等部门全面实施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改革。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部门绩效考核评分表得分97分,现将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数量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 | 完成情况分析 |
| 召开医保工作本级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 | 2次 | 本年度进行各类宣传活动,发布新闻共计四次。各类活动中做到了对群众医保政策的普及 |
| 召开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本级工作会 | 2次 | 召开医保工作培训等相关会议共计两次,对医保经办人员做到了政策和政策行风的普及 |
| 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 | ≥90% | 完成了医保信息核查系统适应性改造、退役军人参保及关系转移接续系统适应性改造 |
|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 ≥90% | 医保系统进行改造之后,让医保征缴工作顺利进行,并且能够满足群众的参保需求。 |
|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 100% | 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宣传、全覆盖检查、“靶向治疗”,持续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
| 医保人才培养合格率 | ≥90% | 全年共开展各类培训600余人次,增强干事创业的能力本领,保持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生态 |
| 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 | 逐步推开 | 积极推进以付费总额控制为主、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三医联动”。启动日间手术和预约住院制度试点工作,14个日间手术病种和19个预约住院病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19年,全市按病种付费覆盖25家医疗机构,结算5000余人次,医保支付1500万元 |
2.质量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完成情况分析 |
|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 有所提升 | 清理规范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对参保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精准回应。 |
| 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 有所提升 | 医保监管中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做到了全覆盖;但是在对区县项目资金使用上的监管力度不够,2020年将加强该方面的监管。 |
| 医保宣传能力 | 在上年基础上显著提升 | 较上年进行了更多样化的宣传,依托全市“三下乡”“法治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加强与乐山日报社、乐山新闻网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式,强化医保改革常态宣传,编印医保宣传资料、手册等,努力提高参保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
| 医保标准化水平 | 显著提升 | 打造优质窗口,积极推进综合柜员制,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窗”分类受理;清理规范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结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以付费总额控制为主、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三医联动” |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 有所提升 | 不断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2018年异地就医结算率36%,2019年异地就医结算率59.36%。 |
3.时效指标
|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满意度 | ≥70% | 对参保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精准回应。今年以来,共办理回复海棠社区、“心连心”服务热线舆情100余件,群众满意度100%,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部门已完成2019年总体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2020年,我们将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加快推进全市医疗保障标准信息化建设,形成统一的医疗保障业务编码标准。进一步加大欺诈骗保查处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继续扩大异地就医医院范围,完善异地就医监管机制,将异地就医全面纳入就医地智能监控和协议管理范围。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者之间的递进保障作用,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继续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强化窗口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更加重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完成医保工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