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 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29 10:20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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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认定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  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通知。

乐山市共有23所学校上榜,其中,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11所,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6所,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所,原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认定引领型2所、特色型2所。


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和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是按照四川省评估标准,通过严格遴选,经省教育厅认定、授牌,最终确定的优质学校(幼儿园),省教育厅对入选学校(幼儿园)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

通知要求,希望各市 () 教育主管部门继续加强管理和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 “五育”并举,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推进育人方式改革,进一步促进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体提升区域内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推动区域内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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