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乐山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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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当代乐山·




            谷)8260 万公斤,合计粮食 8544.5 万公斤。雇贫农和中农每人平均分得

                                                土地 1.44 亩,分得胜利果实(折谷)

                                                100 公斤以上。

                                                     集镇民主改革  集镇民主改革
                                                与土地改革同期开展。集镇所划分

                                                的阶级成分,主要是工人、贫民、

            1951 年 4 月 25 日,乐山县第三区土改完成后         小商贩、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
            欢送土改工作队留影
                                                工商业者、工商资本家等;居住在
            集镇上的地主(包括工商业者兼地主、地主兼工商业者)则交由农村土

            改工作队划定。民主改革中,通过民主选举,建立镇人民政府。镇以下

            设居委会,居委会下辖居民小组。同时成立镇工会、青年团支部、妇联、

            工商联和市场管理委员会等。
                 厂矿企业民主改革  1951 年 11 月起,全区各厂矿企业发动并依靠

            工人群众,打击罪恶多、民愤大的首恶分子和次恶分子,消除封建行帮、

            地域观念造成的内部隔阂,加强工人之间的团结,进行民主建设,开展

            生产运动。到 1952 年底,民主改革完成,当年工业总产值达 10920 万元,
            比上年增长 25.06%。

                 其他民主改革  打击贩毒吸毒。1950 年初,成立禁烟肃毒委员会,

            取缔烟馆、收缴烟具、查处烟贩、登记烟民,限期戒绝。8 月,专署派

            干部分赴毒害严重的马边、峨边、沐川协助开展禁烟工作。到 1953 年底,
            全区境内种植鸦片、贩运鸦片、吸食鸦片现象基本绝迹。

                 严禁卖淫嫖娼。1950 年后,人民政府查封所有妓院,审查处理妓院

            老板、鸨母,收容教育改造妓女。到 1953 年底,全区卖淫嫖娼活动禁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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