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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一)办公室,电话:21154232139678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政务督办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文秘、档案、政务信息、财务、目标管理、保密、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离退休干部管理、职务评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电话:2105890

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草拟统计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拟订统计重大业务的政策措施,承担政策法规、统计执法、统计设计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电话:2131547

    负责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管理,承担人口、工资、劳动力等统计调查,承办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和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

(四)农村经济统计科,电话:2117116

    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经济、住户调查一体化等统计调查,对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状况进行统计监测。

(五)工业和能源环境统计科,电话:2118976

    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产业集群、节能降耗等进行统计监测。

    (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电话:2132146

    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社会科技等统计调查,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妇女儿童两纲、文化产业等进行统计监测。

    (七)服务业统计科,电话:2117626

    负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其他服务领域的统计调查。

    (八)数据处理和信息化科,电话:2130114

    负责计算机管理维护、软件开发、应用指导、网络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数据处理。

    (九)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电话:21297082129728

    负责组织实施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以及社情民意等调查、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

主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心连心服务热线:083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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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市数据局

技术电话:0833-209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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