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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目前设10个科室:

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政务、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信息和后勤管理、对外联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编纂行业系统年鉴和修志工作;负责行业系统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保卫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机关财务会计预决算;负责管理局所属国有资产;负责城市管理研究学会、协会等学术组织的工作;负责承办党组会,并督办党组会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政工科

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牵头或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制定劳动纪律方面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人员录用、招聘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工作;负责中心组学习。

法规监察科

负责审查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本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协调下设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局执法案件的审查、审核、备案、听证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行政执法委托、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关事宜;负责罚没物品的管理和处置;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执法大队查处受委托管理的国有储备土地上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

市容管理科

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各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承办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的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执法大队的市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涉及城市管理领域行政许可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城市市容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意见建议;办理有关城市管理的来信来访;受理涉及城市管理的举报投诉。

规划管理科

负责指导和检查各属地大队规划执法情况;负责指导督促各属地大队对规划类信访投诉件的查办情况;负责协调配合住建等部门做好在建工程项目验线、规划核实等工作;负责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做好拟征土地拆迁范围内违法建设的认定和查处工作。

农贸市场监管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农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制定、管理和监督实施,负责督促检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容貌、环境和秩序。

行政审批科

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审批事项包括: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财务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指导。

机关党委

负责全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管理局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精准扶贫日常工作;领导机关纪律工作。

执法支队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跨大队的执法活动的方案审定、风险评估、人员调配及现场组织指挥;负责对行政执法活动宣传报道的组织、策划、协调和沟通,有效应对和掌控舆情;完成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心连心服务热线:0833-12345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2

承办:市数据局

技术电话:0833-209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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