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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有关党史、地志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党史地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编纂出版《中国共产党乐山历史》《中国共产党乐山执政实录》《中国共产党乐山历史大事记》等党史基本著作、党的历史文献。组织编纂出版《乐山市志》《乐山年鉴》等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他地情文献。
三、负责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党史和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史志资料,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史志成果,组织开展地方党史、地方志理论研究和资政研究。
四、组织开展全市党史、地方志学习宣传教育,普及党史、地方志知识。
五、指导县(市、区)党史基本著作编纂,负责县(市、区)志书的审查验收,指导市级部门(行业)志书和列入市级编修规划的其他各类志书的编纂。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