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乐山简史
P. 174

·乐山简史· LESHAN JIANSHI



            救生会等。

                 消防  乐山城镇街道铺面多为木结构建筑,经常发生火灾,危及商

            家和居民,自发组织和政府设置的消防机构应运而生。道光二十年(1840)

            三月,河街大火,烧 300 家。光绪二十三年(1897)端午夜,城内大火,

            延烧较场坝、板厂街、铁货街、后河街及上中下三条河街、迎春门外,
            烧 1700 余家。宣统元年(1909)夏,涵春门失火,延烧城楼、察院街。

            民间自发组织了义务消防组织——水龙会,民国初更名为救火会。1930年,

            改为义务消防会。1931 年,成立消防总会,下设 9 个分会。1938 年,成

            立县防护团,下设消防大队、消防救护常备队。消防大队设 8 个执勤分

            队,每分队 40 ~ 100 人,各分队设有水枪队、水龙队、水夫队、拆卸队
            等。1939 年,城区设有 9 个消防会,装备的新式铜水龙 10 架,胶水带、

            帆布水带、铜水头、照明龙灯、水枪等消防器材若干。1948 年,成立县

            警察消防队,下设 7 个中队,编制 100 多人。


                 三、卫生防疫

                 医疗机构  在“西学东渐”的社会背景下,近代乐山先后开办了以

            西医为主的医疗机构。1895 年,加拿大传教士文焕章创办教会诊所;

            1913 年,传教士高子豪改建成嘉定福音医院;1925 年,更名为乐山仁济

            男女病院;新中国成立后,扩建为乐山专区医院;1985 年,更名为乐山
            市人民医院。1914 年,乐山人胡朗和创办乐山第一所华人西医医院——

            城东医院。1916 年,由中外人士联合成立乐山县红十字分会,主要从事

            救护、送诊施药以及改种牛痘、年终施米等,经费均由会员临时捐助及

            社会募集。


            148                                                                                                                                                               149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