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乐山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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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简史· LESHAN JIANSHI
救生会等。
消防 乐山城镇街道铺面多为木结构建筑,经常发生火灾,危及商
家和居民,自发组织和政府设置的消防机构应运而生。道光二十年(1840)
三月,河街大火,烧 300 家。光绪二十三年(1897)端午夜,城内大火,
延烧较场坝、板厂街、铁货街、后河街及上中下三条河街、迎春门外,
烧 1700 余家。宣统元年(1909)夏,涵春门失火,延烧城楼、察院街。
民间自发组织了义务消防组织——水龙会,民国初更名为救火会。1930年,
改为义务消防会。1931 年,成立消防总会,下设 9 个分会。1938 年,成
立县防护团,下设消防大队、消防救护常备队。消防大队设 8 个执勤分
队,每分队 40 ~ 100 人,各分队设有水枪队、水龙队、水夫队、拆卸队
等。1939 年,城区设有 9 个消防会,装备的新式铜水龙 10 架,胶水带、
帆布水带、铜水头、照明龙灯、水枪等消防器材若干。1948 年,成立县
警察消防队,下设 7 个中队,编制 100 多人。
三、卫生防疫
医疗机构 在“西学东渐”的社会背景下,近代乐山先后开办了以
西医为主的医疗机构。1895 年,加拿大传教士文焕章创办教会诊所;
1913 年,传教士高子豪改建成嘉定福音医院;1925 年,更名为乐山仁济
男女病院;新中国成立后,扩建为乐山专区医院;1985 年,更名为乐山
市人民医院。1914 年,乐山人胡朗和创办乐山第一所华人西医医院——
城东医院。1916 年,由中外人士联合成立乐山县红十字分会,主要从事
救护、送诊施药以及改种牛痘、年终施米等,经费均由会员临时捐助及
社会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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